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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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专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

发布时间:2016-11-23 04:08:22 来源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0%确定,具体顺序如下 :

1、低保家庭学生;

1)低保证或镇及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;(原件)

2)低保证书持有人与本人的关系(直系亲属):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;

3)低保证书持有人与本人的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

4)最近领取低保补助的证明:存折(原件及复印件)

2、残疾特教学生;

1)学生本人残疾证;(原件及复印件)

2)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3、孤儿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;

1)孤儿

孤儿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

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2)烈士

烈士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烈士与学生本人关系证明: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3)优抚家庭

优抚家庭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优抚家庭与学生本人关系证明: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4、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;

1)下岗职工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

2)下岗职工与学生本人关系证明: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

3)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5、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;

1)特困户家庭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
2)特困户家庭户主与本人关系证明: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

3)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6、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(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,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);

家庭遭遇自然灾害,学生家庭或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,家庭与本人关系的证明(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)。

学生家庭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还需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(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)。

7、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、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;

1)单亲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
2)单亲户主与本人关系证明: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

3)学生本人身份证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8、二女结扎户经济困难家庭子女;

1)父或母的结扎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
2)二女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
3)镇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
9、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镇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(原件),经济困难家庭的户主与学生本人的关系的证明(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)。

10、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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