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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几个要点

发布时间:2017-07-06 08:30:53 来源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1、文件:闽教学[2017]24号文件福建省教育厅、福建省财政厅、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、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、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《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》

2、救助对象(五大类):毕业借款学生(?死亡、失踪、?丧失劳动能力、无民事行为能力、?遭遇重大自然灾害、?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、?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)

3、必须救助的对象:?死亡、失踪、?丧失劳动能力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

   优先救助的对象:?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、?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毕业借款学生

   第?至第?类借款学生为重点救助对象,其他酌情救助。

   第??类救助对象,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;后三类救助对象,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。

4、提供佐证材料

(一)死亡类、失踪类à 公安机关出具à 死亡证(失踪证)及户口注销证明

(二)丧失劳动能力à 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à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

无民事行为能力à 县级以上法院à 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

(三)遭遇重大自然灾害à 所在的县级民政部门à 遭灾损失证明

患重大疾病à 当地医院或医保部门à 医保报销凭证、病历复印件

(四)经济收入特别低à 建档立卡à 扶贫手册等;非建档立卡à 低收入证明

5、还款救助金额:包括收到还款救助材料时未清偿的借款合同对应的本金及利息、逾期本金(利息)、罚息。还款救助金额如当月15日前收到的还款救助材料算到当月20日,当月16日后的算到下月20日;10月16日至12月15日之间收到的还款救助材料的算到当年的12月20日

6、救助分类: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

(一)校园地助学贷款:救助资金来源—风险补偿金专帐(闽教财【2016】125)

救助资金管理—学校风险金管理委员会

救助申请受理—高校资助管理部门

救助申请类型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
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高校划拨至经办银行

(二)生源地助学贷款:国开行、农行、农信社、邮储银行

?国开行:救助资金来源—预提还款救助备用资金

救助资金管理批准—省级资助管理中心

救助申请受理审核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

救助申请类型—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
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省级资助部门划拨国开行

?保险介入(农行、邮储、部分农信社)

救助资金来源—保险机构理赔款项

救助资金管理批准—省级资助管理部门与保险机构

救助申请受理审核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

救助申请类型—有保险介如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
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保险机构划拨经办银行

?农信社保险未介入的:

救助资金来源—预提还款救助备用资金

救助资金管理批准—省级资助管理中心

救助申请受理审核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

救助申请类型—保险未介入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
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省级资助部门划拨农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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