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文件:闽教学[2017]24号文件福建省教育厅、福建省财政厅、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、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、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《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》
2、救助对象(五大类):毕业借款学生(?死亡、失踪、?丧失劳动能力、无民事行为能力、?遭遇重大自然灾害、?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、?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)
3、必须救助的对象:?死亡、失踪、?丧失劳动能力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
优先救助的对象:?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、?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毕业借款学生
第?至第?类借款学生为重点救助对象,其他酌情救助。
第??类救助对象,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;后三类救助对象,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。
4、提供佐证材料
(一)死亡类、失踪类à 公安机关出具à 死亡证(失踪证)及户口注销证明
(二)丧失劳动能力à 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à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
无民事行为能力à 县级以上法院à 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
(三)遭遇重大自然灾害à 所在的县级民政部门à 遭灾损失证明
患重大疾病à 当地医院或医保部门à 医保报销凭证、病历复印件
(四)经济收入特别低à 建档立卡à 扶贫手册等;非建档立卡à 低收入证明
5、还款救助金额:包括收到还款救助材料时未清偿的借款合同对应的本金及利息、逾期本金(利息)、罚息。还款救助金额如当月15日前收到的还款救助材料算到当月20日,当月16日后的算到下月20日;10月16日至12月15日之间收到的还款救助材料的算到当年的12月20日
6、救助分类: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
(一)校园地助学贷款:救助资金来源—风险补偿金专帐(闽教财【2016】125)
救助资金管理—学校风险金管理委员会
救助申请受理—高校资助管理部门
救助申请类型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高校划拨至经办银行
(二)生源地助学贷款:国开行、农行、农信社、邮储银行
?国开行:救助资金来源—预提还款救助备用资金
救助资金管理批准—省级资助管理中心
救助申请受理审核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
救助申请类型—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省级资助部门划拨国开行
?保险介入(农行、邮储、部分农信社)
救助资金来源—保险机构理赔款项
救助资金管理批准—省级资助管理部门与保险机构
救助申请受理审核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
救助申请类型—有保险介如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保险机构划拨经办银行
?农信社保险未介入的:
救助资金来源—预提还款救助备用资金
救助资金管理批准—省级资助管理中心
救助申请受理审核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
救助申请类型—保险未介入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
救助资金划拨—由省级资助部门划拨农信社